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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食品法規及國家標準導讀:食用豬脂衛生標準 (以及 CNS 2421 食用豬脂)




就依照生效時間的順序來看。

經濟部標檢局的國家標準

2015-04-17 經濟部標檢局的新聞
標準檢驗局修訂「食用豬脂」國家標準,提升品質符合國內需求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參考世界各國針對食用豬脂品質規定、所使用豬體組織部分及管理規範,並考量國內產業現況及飲食方式等,已於今年3月31日修訂公布CNS 2421「食用豬脂」國家標準,明確定義原料範圍及將酸價規定加嚴,以提升國內「食用豬脂」產品品質要求及供各界參考依循,保障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食用豬脂」國家標準修訂重點,主要將食用豬脂產品種類區分為「豬脂」及「精製豬脂」,並規定「豬脂」係以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健康無病豬屠體之新鮮、清潔之脂肪組織(不包括腦、脊髓、內臟器官及粗血管等部位)熬製而成之產品 [這裡已經說明要炸豬油的原料要新鮮清潔,不是之前的黑心豬油事件,以為只要檢驗的那幾個項目不要超標就好];「精製豬脂」係以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健康無病豬屠體之新鮮、清潔之脂肪組織(不包括腦、脊髓、內臟器官及粗血管等部位)熬製而成之豬脂為原料,經精製程序(脫酸、脫色或脫臭等)所得之產品。另針對酸價及脂肪酸等12種品質要求項目進行明確規範,更將酸價規定加嚴,其中酸價品質要求修正為「豬脂:2.0 mg KOH/g fat以下,精製豬脂:1.0 mg KOH/g fat以下」,以提供國人食用豬脂產品之更好品質。

該局表示除上述適用範圍之定義及品質要求明確規定外,在標示上應依CNS 3192「包裝食品標示」及符合我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之規定。此外,相關產品若能符合CNS 2421「食用豬脂」全項品質要求者,得標示〝符合CNS 2421〞字樣,民眾選購時可藉由該識別標示,來區隔「豬脂」及「精製豬脂」的產品等級,以買到符合自己需求的產品,同時帶動國內食用豬脂產品等級之提升。

相關標準資訊(料)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


仔細看 CNS 2421, 從 1979 年公佈,到今年 2015 是第六次修訂

CNS 2421   N5069
食用豬脂    Edible lard    狀態: 現行標準 最新日期: 104/03/31   版本 中文版  價格(新台幣) 25  



圖表來源: CNS 2421




衛生福利部的法規

食用豬脂衛生標準 (2015-07-16)

第    1    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食用豬脂之原料來源,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並來自健康豬
隻所取得之乾淨且可供食用之組織。但不包括內臟器官、腦、脊髓及粗血
管。
第    3    條
食用豬脂應具良好色澤,不得有異臭或酸敗氣味。
第    4    條
食用豬脂之酸價,應為 2.0 mg KOH/g fat  以下;惟經精製程序(脫酸
、脫色或脫臭等)之精製食用豬脂,其酸價應為 1.3 mg KOH/g fat  以
下。其衛生安全,應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之其他相關標準。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當然一般人讀條文,經常抓不到重點。阿原在課堂上也鼓勵學生,在衛福部公告的網頁,經常都會有立法或是修法的說明,以這次立法來說,在
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如下表),就會說明各條文的立法重點。


食用豬脂衛生標準
條 文
說 明
第一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明定本標準之法源依據。
第二條 食用豬脂之原料來源,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並來自健康豬隻所取得之乾淨且可供食用之組織。但不包括內臟器官、腦、脊髓及粗血管。
明定本標準有關食用豬脂之原料來源部位等規定。
第三條 食用豬脂應具良好色澤,不得有異臭或酸敗氣味。
明定食用豬脂之一般性狀規定。
第四條 食用豬脂之酸價,應為2.0 mg KOH/g fat以下;惟經精製程序(脫酸、脫色或脫臭等)之精製食用豬脂,其酸價應為1.3 mg KOH/g fat以下。其衛生安全,應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之其他相關標準。
明定食用豬脂之酸價規定,及應符合其他相關標準之規定。
第五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明定本標準施行日期。



各位有沒有發現,衛福部的衛生標準,只提到來源外觀氣味跟酸價,但是 CNS 2421 的項目就很多,不只是上方表格,請自行參考



衛福部 黑心油品事件專區


阿原說明:

2014-09 的黑心豬油事件,造成很大的風波,相信這次衛福部制定《食用豬脂衛生標準》就是為了這件事,也希望杜絕後續可能的黑心豬油。

但是讀者們會看到,CNS 國家標準在 1979 年就制定了,為何衛福部到 2015 才訂出衛生標準?

這是個有趣的問題。簡單來說,經濟部跟衛福部,對於食品,兩者管轄的範圍不同。

經濟部,訂出品質標準,達到設定的標準,才是有特定的品質。沒有達到,不會處罰。(當然會有 CNS 的標準檢驗方法)

衛福部,訂出衛生標準,達到標準是應該的,沒有達到,若證據屬實,例如經過稽查,帶回樣本進行檢驗,確定違反衛生標準,則依法開罰。(沒錯,很多業者就是愛理不理又耍賴,就賭衛生局不會來稽查)

這也是課堂上阿原一直強調兩個部會的屬性不同。這次也是因為黑心豬油事件,才會立法。  阿原請教大家,那牛油/羊油/雞油/鴨油會不會有衛福部的衛生標準?

阿原查不到衛生標準,但是查到 CNS 4988 國家標準


CNS 4988   N5156
食用牛羊脂
Edible tallow
狀態: 現行標準 最新日期: 098/05/22 確認日期: 103/09/30
版本
中文版
價格(新台幣)
10


    ............沒錯,希望到此為止,不要再有黑心油事件,不然衛福部會繼續訂其他油脂的衛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