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依照生效時間的順序來看。
經濟部標檢局的國家標準
2015-04-17 經濟部標檢局的新聞
標準檢驗局修訂「食用豬脂」國家標準,提升品質符合國內需求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參考世界各國針對食用豬脂品質規定、所使用豬體組織部分及管理規範,並考量國內產業現況及飲食方式等,已於今年3月31日修訂公布CNS 2421「食用豬脂」國家標準,明確定義原料範圍及將酸價規定加嚴,以提升國內「食用豬脂」產品品質要求及供各界參考依循,保障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食用豬脂」國家標準修訂重點,主要將食用豬脂產品種類區分為「豬脂」及「精製豬脂」,並規定「豬脂」係以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健康無病豬屠體之新鮮、清潔之脂肪組織(不包括腦、脊髓、內臟器官及粗血管等部位)熬製而成之產品 [這裡已經說明要炸豬油的原料要新鮮清潔,不是之前的黑心豬油事件,以為只要檢驗的那幾個項目不要超標就好];「精製豬脂」係以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健康無病豬屠體之新鮮、清潔之脂肪組織(不包括腦、脊髓、內臟器官及粗血管等部位)熬製而成之豬脂為原料,經精製程序(脫酸、脫色或脫臭等)所得之產品。另針對酸價及脂肪酸等12種品質要求項目進行明確規範,更將酸價規定加嚴,其中酸價品質要求修正為「豬脂:2.0 mg KOH/g fat以下,精製豬脂:1.0 mg KOH/g fat以下」,以提供國人食用豬脂產品之更好品質。
該局表示除上述適用範圍之定義及品質要求明確規定外,在標示上應依CNS 3192「包裝食品標示」及符合我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之規定。此外,相關產品若能符合CNS 2421「食用豬脂」全項品質要求者,得標示〝符合CNS 2421〞字樣,民眾選購時可藉由該識別標示,來區隔「豬脂」及「精製豬脂」的產品等級,以買到符合自己需求的產品,同時帶動國內食用豬脂產品等級之提升。
相關標準資訊(料)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
仔細看 CNS 2421, 從 1979 年公佈,到今年 2015 是第六次修訂
CNS 2421 N5069
圖表來源: CNS 2421
衛生福利部的法規
食用豬脂衛生標準 (2015-07-16)
第 1 條 |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
第 2 條 | 食用豬脂之原料來源,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並來自健康豬 隻所取得之乾淨且可供食用之組織。但不包括內臟器官、腦、脊髓及粗血 管。 |
第 3 條 | 食用豬脂應具良好色澤,不得有異臭或酸敗氣味。 |
第 4 條 | 食用豬脂之酸價,應為 2.0 mg KOH/g fat 以下;惟經精製程序(脫酸 、脫色或脫臭等)之精製食用豬脂,其酸價應為 1.3 mg KOH/g fat 以 下。其衛生安全,應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之其他相關標準。 |
第 5 條 |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當然一般人讀條文,經常抓不到重點。阿原在課堂上也鼓勵學生,在衛福部公告的網頁,經常都會有立法或是修法的說明,以這次立法來說,在
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如下表),就會說明各條文的立法重點。
條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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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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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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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標準之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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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食用豬脂之原料來源,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並來自健康豬隻所取得之乾淨且可供食用之組織。但不包括內臟器官、腦、脊髓及粗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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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標準有關食用豬脂之原料來源部位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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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食用豬脂應具良好色澤,不得有異臭或酸敗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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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食用豬脂之一般性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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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食用豬脂之酸價,應為2.0
mg KOH/g fat以下;惟經精製程序(脫酸、脫色或脫臭等)之精製食用豬脂,其酸價應為1.3
mg KOH/g fat以下。其衛生安全,應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之其他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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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食用豬脂之酸價規定,及應符合其他相關標準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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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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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本標準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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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 黑心油品事件專區
- 黑心油品事件-管理措施及推動政策之進度與說明
- 黑心油品事件-Q&A
- 食材供應商之衛生管理及採購契約範本
- 黑心油品事件-宣導懶人包
- 資本額3 千萬元以上之食用油脂工廠之查核結果
- 北海公司-問題產品清單及已向地方衛生局報備更換油品後上架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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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頂新公司-越南豬油產品品項及已向地方衛生局報備更換油品後上架清冊
- 正義公司-問題油品以及已向地方衛生局報備更換油品後上架清冊
- 強冠公司-已向地方衛生局報備更換油品後上架清冊
- 油品之檢驗項目及方法
- 可檢測「食用油中重金屬、黃麴毒素、酸價、總極性化合物、苯駢芘(benzo[a]pyrene)」之實驗室一覽表
- 食品出口相關規定
- 本署相關新聞連結
- 延伸閱讀
- 經濟部-黑心油品事件專區
- 法務部-黑心油品事件專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黑心油品事件專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黑心油品事件專區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黑心油品事件專區
阿原說明:
2014-09 的黑心豬油事件,造成很大的風波,相信這次衛福部制定《食用豬脂衛生標準》就是為了這件事,也希望杜絕後續可能的黑心豬油。
但是讀者們會看到,CNS 國家標準在 1979 年就制定了,為何衛福部到 2015 才訂出衛生標準?
這是個有趣的問題。簡單來說,經濟部跟衛福部,對於食品,兩者管轄的範圍不同。
經濟部,訂出品質標準,達到設定的標準,才是有特定的品質。沒有達到,不會處罰。(當然會有 CNS 的標準檢驗方法)
衛福部,訂出衛生標準,達到標準是應該的,沒有達到,若證據屬實,例如經過稽查,帶回樣本進行檢驗,確定違反衛生標準,則依法開罰。(沒錯,很多業者就是愛理不理又耍賴,就賭衛生局不會來稽查)
這也是課堂上阿原一直強調兩個部會的屬性不同。這次也是因為黑心豬油事件,才會立法。 阿原請教大家,那牛油/羊油/雞油/鴨油會不會有衛福部的衛生標準?
阿原查不到衛生標準,但是查到 CNS 4988 國家標準
CNS 4988 N5156 |
............沒錯,希望到此為止,不要再有黑心油事件,不然衛福部會繼續訂其他油脂的衛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