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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讀文感想: 老謝開講-- 當心!電子業的土石流效應

2011-10-30 23:06 貼出

之前朋友轉寄給我老謝開講 (知名的財經專家謝金河) 的文章,等到現在台灣香蕉的議題比較冷卻之後,我才敢貼出來。

當心!電子業的土石流效應

(若超聯結有問題時,請讀者自行找尋老謝開講  八月 26, 2011 的文章)


其中有句話讓我很震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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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例子,最近也出現在我們政府高層身上,面對香蕉一斤跌到二元,政府幾乎用了舉國之力,努力遏阻繼續跌價;可是迫在眼前的大問題,卻沒有一個官員勇於說 出台灣電子業正面臨三十年來最嚴重的經營危機。如果電子業的危機出現骨牌效應,台灣經濟恐怕得面對前所未見的悲慘調整。但官員們對香蕉跌價十萬火急, 對茂德可能破產倒閉卻漠不關心。
------------------------------

謝金河給人的印象就是專業,就事論事,不偏袒藍或綠。阿原不懂經濟,所以無法對謝兄的文章提出看法。我也很擔心,若是這篇文章說的是真的,那台灣的電子業真的會很慘。OK 啦!就靜關其變,看看一陣子之後,台灣的電子業是否會真的如謝兄預測的那樣。

如何查詢營養師報名的資格--考選部網站

2011-10-30 18:22 貼出


常有學生問我有關考營養師的報考資格,我都建議到考選部的網站找資料。

小心提醒:法規可能會有修正,在此建議的方法或是提供的網頁聯結只是當作參考,請讀者們務自行查詢最新的訊息。







{補充 2011-11-30 完成另一篇文章 如何查詢食品技師的報名資格}




現在阿原簡單示範一下

1. 先到  考選部 (可以使用搜尋引擎)  

2. 左邊的選單看到「應考專區」,選擇「應考資格查詢」








下方考試資格請見此聯結 (藍字部份是阿原加註的說明) 




考試種類 專技人員高普初考
考試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
考試等級 高考(專技)
類科別 營養師
學歷資格 專科
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保健營養、食品營養科、系或食品營養系營養組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
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人體)生理學、營養學及實驗、生物化學、膳食療養及實驗、生命期營養、膳食計畫(膳食設計)及實驗、大量食物製備(團體膳食管理或餐飲管理或膳食設計與管理技術)及實驗、公共衛生營養(社區營養)、臨床營養、營養評估、應用病理(臨床病理或病理學)、營養生化(營養化學)或食品衛生與安全等學科至少7科,合計20學分以上,每科目至多採計3學分,並經與前款相同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有證明文件者。
特殊限制條件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實習認定標準

營養師之實習,分下列三階段:
第一階段:九十學年度及之前應屆畢業者(本系科應屆畢業或相當系科修畢七科二十學分者,以下同)適用。實習不採計實驗性質課程,以課堂外實習為限。應考人應出具登錄有實習學分及成績之學校成績單;若確曾修習實習惟成績單上無登錄,則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之實習證明。

第二階段:九十一學年度至九十三學年度應屆畢業者適用。實習採計標準為於醫院、學校、工廠、機關團體等場所,在領有執業執照之營養師指導下,從事膳食供應與管理、臨床營養、社區營養三項之一,達三學分或一六二小時。

第三階段:九十四學年度及之後應屆畢業者適用,其實習學分/時數、學習活動、實習場所(條件)及指導實習之營養師條件如下:[這適用目前多數學生]
一、 實習學分/時數及學習活動
實習項目 學分數/時數 學習活動
基礎 1學分64小時 見習營養師 [基礎 1 學分在學校進行,剩下 6 學分在醫院進行]
膳食管理2學分128小時 膳食製備與供應、人事管理、行政管理
臨床營養 3學分192小時 營養評估及諮詢、飲食計劃、營養教育與規劃
社區營養 1學分64小時 營養規劃、營養評估及諮詢、營養教育、社區營養服務

二、實習場所的條件
(一)醫院:能提供三種以上營養圖書期刊之醫學中心,或區域教學醫院,或地區以上醫院(應經評鑑合格)。聘有餐飲技術士二名以上,及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一名以上。
(二)學校:每餐供餐五百人以上,每週供餐四天以上之辦理團體膳食的各級學校。聘有餐飲技術士一名以上,及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一名以上。
(三)工廠:每餐供餐二千人以上,每週供餐五天以上之餐盒廠家或中央餐廚,且經
CAS/GMP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取得衛生主管機構HACCP制度認可,或衛生優良審查通過。聘有餐飲技術士三名以上,及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一名以上。
(四)機關團體:辦理社區營養方案之衛生局(所),或公私立社區營養服務機構。聘有具教學資歷之專職營養師一名以上。

三、實習應在領有執業執照之營養師指導下進行。擔任指導實習之營養師,大學畢業者應具執業年資二年以上;專科或相關學系畢業者應具執業年資四年以上。其與實習生之比(即師生比)應為1:5。 




請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

類別 高等、普通考試法規
日期 98/9/23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
內容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


《公(發)布日期》

中華民國89年12月30日考試院(89)考台組壹一字第10993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90年7月25日考試院90考台組壹一字第0900005462號令修正發布第11條條文 中華民國92年4月二19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09200036491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5條、第6條、第9條、第11條、第12條及第16條條文
中華民國95年1月13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5000038310號令修正發布第12條條文中華民國98年9月23日考試院考台組壹一字第09800075051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條文

《法規本文》

第 一 條  本規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本規則未規定事項,依有關考試法規之規定辦理。
第 二 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之。
第 三 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
第 四 條  應考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應本考試:
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營養師法第六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第 五 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保健營養、食品營養科、系或食品營養系營養組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曾修習(人體)生理學、營養學及實驗、生物化學、膳食療養及實驗、生命期營養、膳食計畫(膳食設計)及實驗、大量食物製備(團體膳食管理或餐飲管理或膳食 設計與管理技術)及實驗、公共衛生營養(社區營養)、臨床營養、營養評估、應用病理(臨床病理或病理學)、營養生化(營養化學)或食品衛生與安全等學科至 少七科,合計二十學分以上,每科目至多採計三學分,並經與前款相同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有證明文件者。
前項實習認定標準如附件。
第 六 條  本考試應試科目:[考試科目,要注意]
一、生理學與生物化學。
二、營養學。
三、膳食療養學。
四、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五、公共衛生營養學。
六、食品衛生與安全。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第 七 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第五條各款資格之一,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公職營養師類科及格,得申請全部科目免試。
前項申請案件之審議,由考選部設營養師考試審議委員會辦理。審議結果,由考選部核定,並報請考試院備查。
前項審議結果,經核定准予全部科目免試者,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及格證書,其生效日期追溯至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生效日翌日,並函行政院衛生署查照。
第 八 條  應考人報名本考試應繳下列費件,並以通訊方式為之:
一、報名履歷表。
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交部或僑居地之中華民國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加簽僑居身分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四、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五、報名費。
應考人以網路報名本考試時,其應繳費件之方式,載明於本考試應考須知及考選部國家考試報名網站。
第 九 條  應考人依第七條規定,向考選部申請全部科目免試時,應繳下列費件:
一、全部科目免試申請表。
二、資格證明文件。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外交部或僑居地之駐外館處加簽僑居身分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四、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五、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審議費。
前項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得隨時以通訊方式為之。
第 十 條  繳驗外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學全部成績單、學分證明、法規抄本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均須附繳正本及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前項各種證明文件之正本,得改繳經當地國合法公證人證明與正本完全一致,並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影本。
第 十一 條 本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
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膳食療養學成績未滿五十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第 十二 條 (刪除)
第 十三 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行政院衛生署查照。
第 十四 條 本考試組織典試委員會,主持典試事宜;其試務由考選部辦理。
第 十五 條 本考試辦理竣事,考選部應將辦理典試及試務情形,連同關係文件,報請考試院核備。
第 十六 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第六條、第十一條,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一日施行。
相關檔案 實習證明書
實習認定標準



2011 年的兩次營養師考試

第一次在 2011 02/20, 21 (文件下載,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自民國99年11月5日起至11月16日下午5時止。)


第二次在 2011 07/20, 21 (文件下載,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自民國100年4月15日起至4月26日下午5時止。)

[報名時間只有十多天,一定要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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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營養師考試的錄取率


在「考試統計」中選擇「各類考試統計」,按下 enter,在搜尋欄輸入「營養師」



目前可以看到 2011 年兩次的結果,可以下載 PDF 或是 Excel 檔


第一次考試,到考 943 人,錄取 86 人 (9.12%)
第二次考試,到考 1610 人,錄取 273 人 (16.96%),

{各位拼了吧!}

2011/10/29

網站介紹:教育部統計處

2011-10-29 23:39 貼出

本文版權沒有


會寫這一篇,主要想要吐嘈這一篇


延畢生4倍! 台大、政大擬加收雜費

我預設的想法是,90 年度的學生人數與 99 年度的學生人數是不同的,新聞沒有提出兩個比較值的分母 (那個年度大四學生人數) 是多少。

就好比,去買大樂透,買四注中第一獎的機率是只買一注的 4 倍,在數學上是正確的,實質上沒有意義。

我找到 教育部統計處  查到一些資料,看了之後有不少感觸,原來想要吐嘈那則新聞的動力也沒了...因為其他事情各嚴重。

OK 改天再來分享看到這些統計資料的感想。

留學生活之--買數位攝影機之開箱照

2011-10-29  貼出
本文版權沒有。

照片是阿原的老婆拍的,也是阿原的照片,也是版權沒有。


但是,本文用到的 Google 圖片,其版權屬於 Google 所有,阿原無權變更,請讀者不要散布 (除非等到版權保護過期)。


根據數位照片的資料,是在 2006-09-11 拍攝的。

Newegg 是美國知名的電腦及零組件線上購物網,像阿原這種喜歡電腦 DIY 的人,很喜歡到這種網站。(改天寫個 Newegg 簡介)


阿原住在 550 G (請見 google 地圖),就在衛星圖中三棟長長又斜斜房子中間那一棟

或者見

檢視較大的地圖


阿原看了很久,終於存夠了錢,上 Newegg 網站購買光碟式的數位攝影機。





阿原的髮型,在美國,都是老婆剪的


回台灣之後,才知道這種舉動叫作開箱照。

這台攝影機陪阿原多次征戰,留下不少影片,阿原很想要轉檔並上傳到 youtube 但是,實在是沒有時間,一來要轉檔,二來要剪接....希望有空可以慢慢進行。


題外話

在美國購物的經驗有一種跟台灣很不相同,就是線上購物 (當然台灣近年來也很流行線上購物)。因為美國地真的大,多數人都散居在各地,因此多數人住在鄉下。以離我們最近的兩大城市 Rochester (羅徹斯特) 以及 Syracuse (雪城),兩大城距離阿原住的地方 Geneva 各約一個小時的車程。兩大城的人口加起來可能比新北市板橋區還要少,但是兩個城市各自有個機場。 

因此很多的購物都是線上購買,貨物寄到家。但是之前聽過,台灣的售後服務欠佳,因此很多人選擇眼見為憑。但是我週邊的朋友也開始上網買東西,或許這是在台灣新的市場。

2011/10/23

練習閱讀英文論文--給學生 Open Access 的文章練習一下

2011-10-23 22:25 貼出
本文版權沒有


阿原預計在 10/31 的課程上,將會花一部份時間帶著大家讀英文論文。


阿原大四開始讀英文論文,因為是系上的必修課,但是系上老師放牛吃草的態度,令人痛恨,然後在 seminar 時老師們輪流開砲,用力開砲。其實帶學生讀英文論文沒什麼困難,就是以前的老師不用心。

阿原當了老師,不要讓現在的學生像我們當年一樣被對待,因此對於起步階段的學生,就一字一句的帶著讀論文,這樣才能儘量克服英文的恐懼感。

其實論文讀多了,會發現不是英文不好,而是自己的科學程度不夠。好比阿原在美國讀書,用全英文寫實驗筆記,剛開始很痛苦,但是久了之後也就習慣,等到寫論文時,才發現,寫不出論文不是因為英文差,而是缺乏邏輯思考,這正是台灣學生所缺乏的,而阿原只到美國讀研究所,不是從小讀起,自然邏輯訓練差很多 (改天再說明此事)。


這次將會帶著食品微生物課程的學生 (大二為主),讀英文論文。最後終於挑選到這篇論文

Small-scale analysis of exopolysaccharides from 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 grown in a semi-defined medium

Fredrik Levander email, Malin Svensson email and Peter Rådström email
Applied Microbiology, Center for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Lund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Lund University, P.O. Box 124, SE-221 00 Lund, Sweden
author email corresponding author email
BMC Microbiology 2001, 1:23doi:10.1186/1471-2180-1-23

原文網頁


全文 PDF 下載


我知道學生可以用網頁翻譯軟體 (例如 google 網頁翻譯),把整頁翻譯成中文,但是阿原不鼓勵這樣做,因為經驗上來說,這樣更浪費時間,目前為止,對台灣學生來說,練習讀英文論文是無法取代的基本功 (除非學生非常確定未來不讀研究所,也不會到生物相關產業上班),不然這樣的訓練雖然痛苦,但是有必要。


說明:

會選擇這篇文章,有幾個原因

不重要的原因
*跟阿原的專長領域相近,阿原講解起來更得心應手
*論文只有 5 頁,對學生負擔小
*剛好論文內容與教科書有提到 (乳酸菌胞外多醣體)

重要原因
*這是開放式期刊 (open access) 的文章,因此讀者可以免費取得該論文,而且可以合法轉寄給其他人,不用擔心違反著作權法

給學生的建議,有不少初學者,把一篇論文印出來後,從 A4 放大成 B4,甚至是 A3,這樣比較方便做筆記 (當然不是每一篇都放大影印,而是要上台報告的那篇會放大影印)。現在的學生是電腦世代,我將會分享如何搭配電腦讀論文。

找尋食品檢測的相關法規

2011-10-23 21:04 貼出


本文版權沒有,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法律條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上次提到,在衛生署法規查詢網頁,查到相關的法規,現在要來分享食品檢測的相關方法。


[請記得,法規會隨著時間公布、修正或廢止,因此本文僅供參考,若想知道最新資訊,請讀者上網查詢]




衛生署的法規對研究人員很重要,尤其是知道官方的檢測方法,才能進行實驗上的比較。不過大家要有個觀念,官方的檢測方法不見得是最新的方法,因為新的方法一直在發展,需要世界各地的實驗室進行測試。

一般來說國家的法律不會輕率的跟著走,而是等新的方法穩定後,而且與舊的方法比較有特殊之處,例如縮短檢測時間,降低檢測成本,提升檢測效率或精準度等。確定有好處,衛生處才會請專家學者進行座談與修法。






無論要查詢微生物檢測方法或是文獻,下關鍵字很重要:


關鍵字少,查詢結果多,需要多花時間進行人工篩選。

下的關鍵字多,查詢更精準,但是就怕漏掉重要的結果 (除非已經知道就是要查某結果)。


怎麼查詢,沒有標準答案,讀者也不用擔心,只要多花間練習,挫折幾次,學長姐教個幾次就好了。阿原建議初學者不用怕,先從關鍵字少的下手,除非出現數百筆的資料,不然起步階段多花時間讀些東西有益無害。





先到查詢網頁,搜尋 "微生物",有七筆資料


1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曲狀桿菌之檢驗 (93.04.05)
2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霍亂弧菌之檢驗 (93.08.31)
3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 (93.09.07)
4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阪崎腸桿菌之檢驗 (96.09.10)
5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金黃色葡萄球菌之檢驗 (98.06.09)
6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諾羅病毒之檢驗 (98.10.20)
7 溫泉浴池水質微生物指標與採樣程序 (95.03.29)




若輸入 "檢測方法",則有 122 筆


1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方法審議會設置要點 (99.02.10)
2 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方法審議作業程序 (99.02.10)
3 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二) (92.12.23)
4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鏈黴素與雙氫鏈黴素之檢驗 (93.01.14)
5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 (93.01.14)
6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未以塑膠淋膜紙類製品之檢驗 (93.07.21)
7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塑膠淋膜紙類製品之檢驗 (93.01.09)
8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植物纖維紙類製品之檢驗 (93.01.09)
9 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二) (93.01.08)
10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曲狀桿菌之檢驗 (93.04.05)
11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玻璃、陶瓷器、施琺瑯之檢驗 (93.05.26)
12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罐之檢驗 (93.05.26)
13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塑膠類之檢驗 (100.07.14)
14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乙烯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15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丙烯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16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甲基戊烯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17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18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19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20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21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偏二氯乙烯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22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醯胺(尼龍)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23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以甲醛為合成原料之塑膠類之檢驗 (93.05.26)
24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哺乳器具除外之橡膠類之檢驗 (93.05.26)
25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哺乳器具橡膠類之檢驗 (93.05.26)
26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BENZIMIDAZOLE 類多重殘留分析(二) (93.07.08)
27 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乳製品中黃麴毒素 M1 之檢驗 (93.07.23)
28 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玉米及其製品中伏馬毒素B1和B2之檢驗 (93.07.23)
29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霍亂弧菌之檢驗 (93.08.31)
30 酒類中二氧化硫檢驗方法(一) (96.05.04)
31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之檢驗 (93.09.07)
32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定性篩選檢驗 (96.08.29)
33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袋鼠成分之定性檢驗 (93.10.06)
34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舎劑芬普舎之檢驗 (96.01.12)
35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百速隆之檢驗 (96.04.14)
36 酒類中二氧化硫檢驗方法(二) (96.05.04)
37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仙杜拉素之檢驗 (96.05.22)
38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安巴素之檢驗 (96.05.22)
39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Triclabendazole 及其代謝物之檢驗 (96.06.27)
40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左美素之檢驗 (96.06.27)
41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硝基炝喃代謝物之檢驗 (99.03.24)
42 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 (99.11.15)
43 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銅之檢驗 (99.11.15)
44 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砷之檢驗 (99.11.15)
45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氯黴素之檢驗(二) (96.09.05)
46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阪崎腸桿菌之檢驗 (96.09.10)
47 免洗筷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 (96.09.26)
48 免洗筷中過氧化氫之檢驗方法 (96.09.26)
49 免洗筷中聯苯之檢驗方法 (96.09.26)
50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雞成分之定性檢驗 (96.10.05)
51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鴨成分之定性檢驗 (96.10.05)
52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鵝成分之定性檢驗 (96.10.05)
53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火雞成分之定性檢驗 (96.10.05)
54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鴕鳥成分之定性檢驗 (96.10.05)
55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兔成分之定性檢驗 (96.10.05)
56 食品中脂肪酸及反式脂肪酸之檢驗方法 (96.10.19)
57 魚油中二十碳五烯酸及二十二碳六烯酸之檢驗方法 (96.11.14)
58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及其代謝物之檢驗 (97.01.11)
59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牛肉製品中含豬肉成分之定量檢驗 (96.12.26)
60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鵝肝製品中含鴨肝之定量檢驗 (96.12.26)
61 食品用洗潔劑中壬基苯酚及壬基苯酚聚乙氧基醇類之檢驗方法 (97.01.11)
62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蟲劑可尼丁及其代謝物之檢驗 (97.02.22)
63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蟲劑百利普芬之檢驗 (97.02.22)
64 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玉米赤黴毒素之檢驗 (97.03.31)
65 菇類檢驗方法-綠褶菇之檢驗 (97.04.10)
66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吳郭魚成分之定性檢驗 (97.04.10)
67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虱目魚成分之定性檢驗 (97.04.10)
68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鯖魚成分之定性檢驗 (97.04.10)
69 食用菇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 (97.06.26)
70 食用菇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鎘之檢驗 (97.06.26)
71 菇類檢驗方法-橘黃裸傘之檢驗 (97.08.08)
72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金線魚成分之定性檢驗 (97.08.08)
73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平克座之檢驗 (97.08.28)
74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四) (99.04.06)
75 食品中維生素D之檢驗方法 (97.09.02)
76 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三) (97.09.24)
77 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鎘之檢驗(三) (97.09.24)
78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二) (97.10.07)
79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羊肉製品中含豬肉成分之定量檢驗 (97.10.24)
80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羊乳製品中含牛乳成分之定量檢驗 (97.10.24)
81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蟲劑亞滅培之檢驗 (97.12.10)
82 食品中植物性成分檢驗方法–芒果成分之定性檢驗 (97.12.17)
83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蟲劑因滅汀之檢驗 (98.04.06)
84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毒鯖河豚成分之定性檢驗 (98.05.05)
85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黑鯖河豚成分之定性檢驗 (98.05.05)
86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白鯖河豚成分之定性檢驗 (98.05.05)
87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金黃色葡萄球菌之檢驗 (98.06.09)
88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舎劑大克舎之檢驗(一) (98.07.21)
89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舎劑大克舎之檢驗(二) (98.07.21)
90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三) (99.12.31)
91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牛成分之定性檢驗 (98.09.11)
92 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T-2 毒素及 HT-2 毒素之檢驗 (98.09.25)
93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畜福及其代謝物之檢驗 (98.09.30)
94 食品中植物性成分檢驗方法-蒜成分之檢驗 (98.10.05)
95 食品中植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韭成分之檢驗 (98.10.05)
96 食品中植物性成分檢驗方法-蕎成分之檢驗 (98.10.05)
97 食品中植物性成分檢驗方法-蔥成分之檢驗 (98.10.05)
98 食品中植物性成分檢驗方法-洋蔥成分之檢驗 (98.10.05)
99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卡巴得及其代謝物之檢驗 (98.11.04)
100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 (99.09.01)
101 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諾羅病毒之檢驗 (98.10.20)
102 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橘黴素之檢驗 (99.04.06)
103 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黃麴毒素之檢驗 (99.10.15)
104 食品中甲基汞檢驗方法(二) (99.09.08)
105 食品中調味劑之檢驗方法-醋磺內酯鉀、糖精、甘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之檢驗 (100.01.25)
106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 (99.03.12)
107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碳酸酯塑膠類嬰兒奶瓶之檢驗 (99.04.06)
108 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砷、鉛及銅之檢驗 (99.05.14)
109 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 (99.05.14)
110 水產動物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 (99.05.14)
111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卡巴得之檢驗 (99.06.04)
112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羅苯嘧啶之檢驗 (89.02.22)
113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乃託文之檢驗 (89.02.22)
114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衣索巴之檢驗 (89.02.22)
115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乃卡巴精之檢驗 (100.01.01)
116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氯黴素、甲磺氯黴素及氟甲磺氯黴素之檢驗 (99.09.08)
117 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赭麴毒素 A 之檢驗 (99.10.15)
118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磺胺劑之檢驗 (99.11.15)
119 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著色劑溶出試驗檢驗方法 (99.11.15)
120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β- 內醯胺類抗生素之檢驗 (99.12.31)
121 食用油脂中總極性化合物之檢驗方法 (100.01.25)
122 食品中防腐劑之檢驗方法-丙酸之檢驗 (10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