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3 23:41 貼出
本文版權沒有
上星期跟老婆到某家小吃店吃飯,隔壁桌有位年約 50 歲的中年男子正在抽煙 (那是店面,不是路邊攤),我覺得煙味太重不舒服,於是告訴隔壁桌的男子,請把煙熄掉。他老大一臉不爽,我說這是法律規定,他就就嗆我:「你去告我啊!」,我壓住心中的怒氣,用嘻皮笑臉的語氣說:「頭家,我怎麼會去告你呢?但是請你把煙熄掉,對健康比較好!」。
那位大哥還是把煙熄掉。吃完後我付了錢,才走到大馬路邊,尚未遠離該店,就見到那位大哥又點起煙了。
這件事情我想要跟讀者們分享一些看法。
請見 衛生署菸害防制資訊頁
1. 我也會擔心他找我打架,不過就以身材壯碩程度來說,不至於打不過他 (除非他有武器)。我有照相機,可以拍照或攝影,可以進行蒐證舉發,但是我不會這樣作,因為社會上這種人太多了,要從教育下手才對。不過我對教化社會大眾沒有興趣,這是政府的責任,我只想在吃飯時不要配二手煙。
2. 不確定他一年繳多少所得稅以及健保費?他因為自己吸煙與提供週邊的人二手煙,若因此上醫院看病,他會自費嗎?他會幫吸他二手煙的人付醫療費嗎?他繳的健保費會比較多嗎?
3. 若他不尊重菸害防制法,忽視法律,是否有相關的法律機制,可以讓這類的人,暫時取消法律所賦予他們的一人一票選總統的權利?不過這只是講爽的,不少人做出比違反菸害防制法更嚴重事,例如公職人員貪污或是失職。
4. 對於小吃店的經營者,也是漠視這樣的法規,非常鄉愿。據了解,經營者也會被罰。而且我觀察到不少店家可能因為來者是客,和氣生財等原因,不會對店內吸煙者勸阻,反正執法這麼鬆,幹麼得罪客人,吸個幾次二手煙又不會出人命。
5. 其實不能怪立法的問題,也不能怪執法的問題,要怪就怪這部落格的主人腦袋有問題。
老實說,我認為吸煙者有人權,我也認為吸煙者不應該被當賊來看。而且連先進國家都無法用法律力量如同管制毒品一般的管制吸煙,這代表還有爭議與需要討論的地方,不單純是既得利益者的阻擋。
雖然在追隨前輩的過程中,我都認為立法通過是該項社會運動的最終目標。但,我漸漸發現,沒那麼單純。或許換個角度來看,立法通過只是執行的起點,等到全民遵守,或是因為該法規受到實質上的保護與好處,才是終點。
2011/07/23
新聞:宜縣將提案 日治歷史教科書採日本年號
讓我想到以前給同事的一封信
2011-07-23 09:10 貼出
本文版權沒有。本文僅代表個人意見,不代表服務單位的看法,不代表所參與資訊教育志工單位的看法。
我不確定此照片是否符合版權保護的原則,讀者想要用的就自己看著辦吧! 唉!安娜女王會知道她當時立下的著作權法,在三百年後的二十世紀末及二十一初世紀會被這樣的濫用嗎?算了,那時候美國根本還沒有獨立,只是個殖民地,女王又怎麼會知道 1976 年的美國著作權法以及日後相關的法律對全世界會有這樣的影響。會讓 Richard M Stallman 這類的先知 (他還活著) 奮戰不已
[照片在 2011-08-13 23:54 上傳到部落格]
本文就事論事,與 台灣獨立/與中國統一/成為日本的一縣/成為美國第五十一州 無關。見山是山,見水是水,見香爐是香爐,請勿過度聯想,以免傷害您的腦細胞。
2011/07/23 的新聞
宜縣將提案 日治歷史教科書採日本年號
看到這新聞,讓我想到之前在中研院資訊所服務時,給同事們一封閒聊的信。
是在 2010-05-02 到了台北市知名的保安宮,拍下了香爐的照片。腦細胞放電突然不正常放電,失去理性思考的能力,就寫了一封 email,跟同仁討論,不過沒有人有回應,今天看來的確是腦細胞暫時性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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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天到大買場逛,看到一本書: 圖解佛教生死書
http://www.kingstone.com.tw/ book/book_page.asp?kmcode= 2012200171631&actid= ActBillBoard
故事這樣,在 2008 遇到花蓮縣重要推手蕭老師,他曾這樣比喻,佛經是沒有版權,歡迎翻印。的確,我大致看過廟裡提供的佛經, 沒有提到版權,或許你有疑問,這不是天經地義,這麼久了, 當然是 public domain。但是我也看過一本中英並列的聖經, 前方中文部份實實在在說明了版權所有,我想是指翻譯的部份。
今天看到這本書,我就仔細檢查看看,書的前面說 "歡迎各界十方大德翻印推廣,功德無量"。我翻到書的背後, 卻說,本書的文字、圖片......版權所有,不得翻印。
好奇,我不懷疑作者擁有著作權 (正確的說是出版商擁有著作權), 我也不懷疑他們想要推廣佛法的心意。我唯一不懂的,是, 這本書能不能大量翻印?是前方的宣言有效? 還是後方的版權警告有效?我當然知道這要等法官判定才知道。 只是佛家弟子再怎麼有悟性,在今日的世界,還是要跟著作權/ 出版社/金錢周旋。
2. 今天到保安宮,到看到廟裡最大的香爐,寫著 "民國七年,保安宮......"。心理不免浮現一些疑惑, 若該香爐是在本地製造,時間是 1918 年,那就很詭異了,因為在 1918 年,這塊土地最高領導人是大正天皇,從 1895 算起,也統治了 23 年,我不認為廟方有這膽子敢寫 "民國七年"。而且甲午戰爭前,這塊土地的老大算是光緒皇帝, 而光緒帝還沒回西方老家前,這塊土地已經換了領導人,因此當 1911 對面的大片土地換了領導人時,這裡不可能對 1911 建立的政府有感情 (而且若是他們認定光緒皇帝是老大,是正宗時,應該在 1911 年起,將孫中山先生的政府視為賊政府,正如孫前總統在革命成功以前被列為四大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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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版權沒有。本文僅代表個人意見,不代表服務單位的看法,不代表所參與資訊教育志工單位的看法。
我不確定此照片是否符合版權保護的原則,讀者想要用的就自己看著辦吧! 唉!安娜女王會知道她當時立下的著作權法,在三百年後的二十世紀末及二十一初世紀會被這樣的濫用嗎?算了,那時候美國根本還沒有獨立,只是個殖民地,女王又怎麼會知道 1976 年的美國著作權法以及日後相關的法律對全世界會有這樣的影響。會讓 Richard M Stallman 這類的先知 (他還活著) 奮戰不已
2010-05-02 攝於台北市保安宮 |
本文就事論事,與 台灣獨立/與中國統一/成為日本的一縣/成為美國第五十一州 無關。見山是山,見水是水,見香爐是香爐,請勿過度聯想,以免傷害您的腦細胞。
2011/07/23 的新聞
宜縣將提案 日治歷史教科書採日本年號
看到這新聞,讓我想到之前在中研院資訊所服務時,給同事們一封閒聊的信。
是在 2010-05-02 到了台北市知名的保安宮,拍下了香爐的照片。腦細胞放電突然不正常放電,失去理性思考的能力,就寫了一封 email,跟同仁討論,不過沒有人有回應,今天看來的確是腦細胞暫時性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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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天到大買場逛,看到一本書: 圖解佛教生死書
http://www.kingstone.com.tw/
故事這樣,在 2008 遇到花蓮縣重要推手蕭老師,他曾這樣比喻,佛經是沒有版權,歡迎翻印。的確,我大致看過廟裡提供的佛經,
今天看到這本書,我就仔細檢查看看,書的前面說 "歡迎各界十方大德翻印推廣,功德無量"。我翻到書的背後,
好奇,我不懷疑作者擁有著作權 (正確的說是出版商擁有著作權),
2. 今天到保安宮,到看到廟裡最大的香爐,寫著 "民國七年,保安宮......"。心理不免浮現一些疑惑,
因為兩邊領導人 (孫大總統與大正天皇) 不同。 所以推斷有幾個可能,
a. "事後有人" 要求他們把大正七年刮掉,改為民國七年。
b. 這香爐不是本地鑄造,從外地鑄造後運到台灣。
c. 這香爐年份造假,是事後鑄造的。
d. 香爐沒錯,民國沒錯,大正沒錯,是阿原看錯了,腦袋出錯, 照片也拍錯了。
sorry 我逾越我身份該做的事情,在台灣, posdoc 的腦袋是用來發論文的,我卻用來思考,真是該死。
a. "事後有人" 要求他們把大正七年刮掉,改為民國七年。
b. 這香爐不是本地鑄造,從外地鑄造後運到台灣。
c. 這香爐年份造假,是事後鑄造的。
d. 香爐沒錯,民國沒錯,大正沒錯,是阿原看錯了,腦袋出錯,
sorry 我逾越我身份該做的事情,在台灣, posdoc 的腦袋是用來發論文的,我卻用來思考,真是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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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7
蜻蜓的照片
2011-07-17 Sunday, 10:32 貼出
本文之文字版權沒有。蜻蜓照片皆為筆者所拍攝,也是版權沒有,可以進行任何用途,包括商業用途。
歡迎大、中、小學生以及需要的人使用照片。直接使用就好,不用先取得我同意。若學生們用在寫報告,建議把這網頁的連結附上去,方便日後說明照片出處,不然學校老師可能會懷疑你們用的是有版權的照片。
拍攝地點: 開南大學卓越樓六樓
拍攝時間:2011-07-11
那天看到蜻蜓停在樓梯區,我先用三倍變焦拍一張,再慢慢走近,再拍,確定不會飛走就更用力的拍。拍照時相機不小心碰到它,蜻蜓動了一下,是活的。
這也是我第一次近距離接觸蜻蜓,很多細節沒有注意過,不過拍下來,就可以跟大家分享。
本文之文字版權沒有。蜻蜓照片皆為筆者所拍攝,也是版權沒有,可以進行任何用途,包括商業用途。
歡迎大、中、小學生以及需要的人使用照片。直接使用就好,不用先取得我同意。若學生們用在寫報告,建議把這網頁的連結附上去,方便日後說明照片出處,不然學校老師可能會懷疑你們用的是有版權的照片。
拍攝地點: 開南大學卓越樓六樓
拍攝時間:2011-07-11
那天看到蜻蜓停在樓梯區,我先用三倍變焦拍一張,再慢慢走近,再拍,確定不會飛走就更用力的拍。拍照時相機不小心碰到它,蜻蜓動了一下,是活的。
這也是我第一次近距離接觸蜻蜓,很多細節沒有注意過,不過拍下來,就可以跟大家分享。
2011/07/13
讚!插上就可以在 Ezgo8 使用的電子目鏡: Finder DG-300
2011-07-13 貼出
本文版權沒有。照片理想上也是版權沒有,但是裡面的軟體 guvcview 1.4.1-1 是自由授權不是公共財,軟體是 Ezgo8 (based on Ubuntu 10.04) 也是自由授權。
畫面中的顯微鏡的左眼目鏡,我換成電子目鏡,Finder DG-300 在開機前插上電腦,電腦安裝 Ezgo8 及內建的 guvcview (這軟體可以接收 USB 網路攝影等硬體,可以呈現即時影響,可以影像擷取,可以錄製動畫)
畫面中的樣子已經達到最大畫素 2048*1536 -----爽!
不用安裝任何驅動程式就可以使用,而且是最大解析度。上次到另一家公司,試用另一個電子目鏡,結果同樣的電腦與軟體,只能用 360*240,天呀!這種解析度拍得照片不只不能用在論文上,連放在網頁都嫌太小。
其實上學期的微生物實驗課,我打算讓學生做完革蘭式染色或是孢子染色後,讓學生為自己的實驗成果拍照,照片自己帶回家。但是因為電子目鏡與作業系統的問題,這個想法無法實現。
現在,已經克服這困難,九月開學後的實驗課就可以讓學生把照片帶回去!
說明:其實照片中的是三眼顯微鏡,第三眼已經插著 CCD,不過之前我測試很久,就是無法讓 CCD 抓到的畫面進到 Ezgo 作業系統。現在就不用了,因為我有 DG-300 電子目鏡。
而且可以帶到一般教室進行教學展示,真是太棒了,無論我在台灣或是在美國唸書時沒有遇到這樣的老師用這樣的教法 (這樣會不會太自誇了!) 現在我就把這些東西帶給學生。或許應該拍下來放上 youtube。
OK! 下次再來分享使用實物攝影機配合顯微鏡的事情。
本文版權沒有。照片理想上也是版權沒有,但是裡面的軟體 guvcview 1.4.1-1 是自由授權不是公共財,軟體是 Ezgo8 (based on Ubuntu 10.04) 也是自由授權。
照片是在開南大學保營系生物實驗室拍的 |
畫面中的顯微鏡的左眼目鏡,我換成電子目鏡,Finder DG-300 在開機前插上電腦,電腦安裝 Ezgo8 及內建的 guvcview (這軟體可以接收 USB 網路攝影等硬體,可以呈現即時影響,可以影像擷取,可以錄製動畫)
畫面中的樣子已經達到最大畫素 2048*1536 -----爽!
不用安裝任何驅動程式就可以使用,而且是最大解析度。上次到另一家公司,試用另一個電子目鏡,結果同樣的電腦與軟體,只能用 360*240,天呀!這種解析度拍得照片不只不能用在論文上,連放在網頁都嫌太小。
其實上學期的微生物實驗課,我打算讓學生做完革蘭式染色或是孢子染色後,讓學生為自己的實驗成果拍照,照片自己帶回家。但是因為電子目鏡與作業系統的問題,這個想法無法實現。
現在,已經克服這困難,九月開學後的實驗課就可以讓學生把照片帶回去!
說明:其實照片中的是三眼顯微鏡,第三眼已經插著 CCD,不過之前我測試很久,就是無法讓 CCD 抓到的畫面進到 Ezgo 作業系統。現在就不用了,因為我有 DG-300 電子目鏡。
而且可以帶到一般教室進行教學展示,真是太棒了,無論我在台灣或是在美國唸書時沒有遇到這樣的老師用這樣的教法 (這樣會不會太自誇了!) 現在我就把這些東西帶給學生。或許應該拍下來放上 youtube。
OK! 下次再來分享使用實物攝影機配合顯微鏡的事情。
2011/07/06
學生實習前,幾句加油打氣的囉唆 2011-07
2011-07-06 11:04 貼出
本文版權沒有
這是 2011-06-30 晚上,在系上 FB 留言,因為 07/01 就有部份學生要到醫院實習,到業界實習,到學術單位工讀 。「聽說」不少學生很焦慮,所以說個幾句,鼓勵大家。
(說明:我們是新系,這是第一屆學生進入大四實習課程,所以沒有前例可循,因此不少人很焦慮)
好啦! 我承認這是部落格的灌水文,但是內容不只適用我們開南保營的學生,也可能對其他人有幫助,所以就....灌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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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即將實習/工讀/面試的升大四朋友們,期待很久的實習終於來
一直希望你們可以帶動系上的讀書風氣,尤其大三下開始 (2011-02),多數老
我正在規劃,在九月開學的第一周,找一間大教室,開放給所有年級
本文版權沒有
這是 2011-06-30 晚上,在系上 FB 留言,因為 07/01 就有部份學生要到醫院實習,到業界實習,到學術單位工讀 。「聽說」不少學生很焦慮,所以說個幾句,鼓勵大家。
(說明:我們是新系,這是第一屆學生進入大四實習課程,所以沒有前例可循,因此不少人很焦慮)
好啦! 我承認這是部落格的灌水文,但是內容不只適用我們開南保營的學生,也可能對其他人有幫助,所以就....灌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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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即將實習/工讀/面試的升大四朋友們,期待很久的實習終於來 臨,是否又高興又焦慮? 還是只有焦慮沒有高興?你們沒有退路,就只能往前走。先來個預防 針,挫折一定會有,感覺自己腦袋空空,根本沒有上過大學.... .甚至被實習場所的長官罵:為何老師沒有教?
其實 OK 啦! 對你們而言是焦慮,在我看來是你們已經啟動引擎,這是好事。白天 實習可以隨身帶個小筆記本,在適當環境下寫筆記,有問題寫下來, 有問題在適當環境就問。晚上休息時就把白天遇到不懂的,趕快查教 科書,趕快上網查資料,我保證,你們這時候的記憶力是打從出生以 來最強。
一直希望你們可以帶動系上的讀書風氣,尤其大三下開始 (2011-02),多數老 師都感受到你們變的有點不同,認真的更認真,摸魚的改摸小條的 (但是整體而言比我們當年考研究所的拼勁還差一大節)。多數老 師認為目前升大三這一屆 (B098) 多數人還在載浮載沉,除了少數人,還看不出有讀書氣氛,很令人擔 憂。升大二 (B099) 這一屆不用說,典型的天天星期天狀態,身為班導師的我 也不知該如何說起。
挫折一定會有,多努力就好。實習時請注意禮貌,包括言行上的禮貌 ,穿著上的禮貌 (穿著以保守、正式為主,等熟悉環境後,若是大家穿的輕鬆,在請 示過上級後或許可以輕鬆穿)。小心性騷擾問題,不要被騷擾,也不 要騷擾別人。有問題,可以 email 給我或是其他老師或是系助。
我正在規劃,在九月開學的第一周,找一間大教室,開放給所有年級 的學生,邀請所有老師,讓暑假期間有實習/工讀的人上台經驗分享 。
很抱歉,我很多話想要說,但是太忙了,忙什麼?開學後就知道。O K 啦,人都有潛力,不試試看,怎麼會知道自己的極限?
[純屬抱怨]: 感覺多作一些事,就離升副教授的日子更遠了~~~
2011/07/05
女神卡卡 (Lady Gaga) 來台演唱,但路上的宣傳旗幟文字怪怪的
2011-07-05 09: 56 貼出
本文的文字部份版權沒有
警告:本文內的兩張照片因為內有版權保護的資料,所以筆者不能像其他文章內的照片一樣,主張這兩張照片是公共財。因為內有卡卡的肖像,有賓士車的商標等,筆者在此部落格中主張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 (fair use)。請讀者在使用這些照片前,先了解什麼是合理使用,或者等到過了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就可以使用。
如果您沒有聽過合理使用,如果您不知道著作權保護的創作有期限,請自行詢問智慧財產局,這是他們領錢該做的事情,或者請教公立大學法律系的教員 (雖然我認為他們需要做的更多,而不是配合商人宣傳片面的智產權法規,但這還是他們領錢該做的事,不然納稅人把錢繳給我,我來宣傳。筆者沒有責任義務去教導一般大眾這件事。再說一次,筆者領的是私立學校的薪水,不是納稅人的錢,沒有責任義務去教導一般納稅人。
如果社會大眾不知道合理使用,不知道版權保護有期限,那就傻傻的接受商人及政府片面宣傳:「版權所有,翻印必究」,然後請您躲在黑暗的角落繼續使用盜版軟體,聽盜版音樂,使用盜版創作。相反地,如果您有興趣使用合法免費的軟體、音樂、創作品,您不用 email 給我,只要把我的名字丟到搜尋引擎,您大概就知道,就下來就看您自己的造化。
進入主題,卡卡到台中演唱,似乎引起一片騷動 (因為我沒去參加,沒見識到演唱會的盛況,所以我用似乎二字)。走在台中的街頭,到處可見上面照片這樣的宣傳旗幟。
重點來了,老婆問我,「為道路而生」,和英文 "BORN THIS WAY" 兩者之間是這樣翻譯的嗎?我停下來,拍了幾張照片,腦袋帶著疑惑往下走。
各位讀者,
為道路而生 <---> BORN THIS WAY
是這樣翻譯的嗎?後來我才想通,
BORN THIS WAY------說的是卡卡
為道路而生 ------說的是贊助商賓士汽車
結論:兩者沒有關係
對不起,雖然我曾經苦學英文一段時間,但英文到現在一直是我最爛的科目之一,光是 born this way 就困擾我這麼久,還好我已經離大學入學考很久了。
上述解讀純屬個人看法,未必正確,也不代表者筆者所服務單位的意見。若有爭議,筆者將會道歉並刪除文章。只是您可能無法要求 Internet Archive 的 Wayback Machine 移除這篇文章,若這部落格也被收錄了。
本文的文字部份版權沒有
警告:本文內的兩張照片因為內有版權保護的資料,所以筆者不能像其他文章內的照片一樣,主張這兩張照片是公共財。因為內有卡卡的肖像,有賓士車的商標等,筆者在此部落格中主張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 (fair use)。請讀者在使用這些照片前,先了解什麼是合理使用,或者等到過了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就可以使用。
如果您沒有聽過合理使用,如果您不知道著作權保護的創作有期限,請自行詢問智慧財產局,這是他們領錢該做的事情,或者請教公立大學法律系的教員 (雖然我認為他們需要做的更多,而不是配合商人宣傳片面的智產權法規,但這還是他們領錢該做的事,不然納稅人把錢繳給我,我來宣傳。筆者沒有責任義務去教導一般大眾這件事。再說一次,筆者領的是私立學校的薪水,不是納稅人的錢,沒有責任義務去教導一般納稅人。
如果社會大眾不知道合理使用,不知道版權保護有期限,那就傻傻的接受商人及政府片面宣傳:「版權所有,翻印必究」,然後請您躲在黑暗的角落繼續使用盜版軟體,聽盜版音樂,使用盜版創作。相反地,如果您有興趣使用合法免費的軟體、音樂、創作品,您不用 email 給我,只要把我的名字丟到搜尋引擎,您大概就知道,就下來就看您自己的造化。
進入主題,卡卡到台中演唱,似乎引起一片騷動 (因為我沒去參加,沒見識到演唱會的盛況,所以我用似乎二字)。走在台中的街頭,到處可見上面照片這樣的宣傳旗幟。
重點來了,老婆問我,「為道路而生」,和英文 "BORN THIS WAY" 兩者之間是這樣翻譯的嗎?我停下來,拍了幾張照片,腦袋帶著疑惑往下走。
各位讀者,
為道路而生 <---> BORN THIS WAY
是這樣翻譯的嗎?後來我才想通,
BORN THIS WAY------說的是卡卡
為道路而生 ------說的是贊助商賓士汽車
結論:兩者沒有關係
對不起,雖然我曾經苦學英文一段時間,但英文到現在一直是我最爛的科目之一,光是 born this way 就困擾我這麼久,還好我已經離大學入學考很久了。
上述解讀純屬個人看法,未必正確,也不代表者筆者所服務單位的意見。若有爭議,筆者將會道歉並刪除文章。只是您可能無法要求 Internet Archive 的 Wayback Machine 移除這篇文章,若這部落格也被收錄了。
2011/07/04
工具 DIY 經驗分享: 微生物培養皿燈箱--2006-09-11
2011-07-04 23:05 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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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照片,其中 Quebec counter 可能有專利,可能已經過期,所以可能沒關係,但是讀者若要使用照片還是請小心。在買場拍的照片不確定是否有商標問題,建議讀者不要使用。其他的照片版權沒有,歡迎使用。
雖然阿原在高中及大學的時候參加過攝影社 (高中還得過兩次攝影比賽佳作),對拍照有一點點的基礎,但是我想要拍個像樣的實驗照片都很難。那天 (根據照片的日期,2006-09-06 Wed) 我把實驗的 Quebec counter (非直射光,配合放大鏡,很適合觀察以及計算菌落) 拆開,觀摩一下。
根據照片,我是在 2006-09-11 完成燈箱 (在我們系館拍照,我在分校區,在紐約州的 Geneva 小鎮)。其實上次作燈箱是我大二 (1995~1996) ,參加學校攝影社的時候,作這種東西對我來說一點都不難。
我一時之間找不到 DIY 過程的照片,等找到了我再補充。
此外,今天我已經買了材料,準備製作燈箱及翻拍架共三組,過程我會記錄下來,貼在部落格。
我很幸運,我的水電 DIY 能力,是多數同學所沒有的,這對我唸研究所有很大的幫助,慢慢地我會在部落格中分享。
本文的文章版權沒有
本文的照片,其中 Quebec counter 可能有專利,可能已經過期,所以可能沒關係,但是讀者若要使用照片還是請小心。在買場拍的照片不確定是否有商標問題,建議讀者不要使用。其他的照片版權沒有,歡迎使用。
雖然阿原在高中及大學的時候參加過攝影社 (高中還得過兩次攝影比賽佳作),對拍照有一點點的基礎,但是我想要拍個像樣的實驗照片都很難。那天 (根據照片的日期,2006-09-06 Wed) 我把實驗的 Quebec counter (非直射光,配合放大鏡,很適合觀察以及計算菌落) 拆開,觀摩一下。
根據照片,我是在 2006-09-11 完成燈箱 (在我們系館拍照,我在分校區,在紐約州的 Geneva 小鎮)。其實上次作燈箱是我大二 (1995~1996) ,參加學校攝影社的時候,作這種東西對我來說一點都不難。
拆開後,未開燈 |
拆開後,開燈,這下我明白了,原來是用一塊大黑圓板擋住。我則利用光碟布丁盒蓋子,貼上黑紙。 |
從側面看燈泡,就是這樣利用間接光源。 |
我跑到買場,我記得到 Wal-Mart 去買零件 |
這是燈箱完成後的樣子。圖中的翻拍架是在某次 garage sales 買得,主人 | 賣我很便宜, | 記得是 5 塊還是 10 塊美金 |
這是模擬畫面,因為沒有裝照相機。我只有一台相機,所以只能拍大畫面,不然您看到的這張照片從哪來? |
這是沒有使用燈箱,使用正面光源的照片,優點是正面可以在旁加註文字,缺點是拍攝效果欠佳。 |
這是使用燈箱的照片,效果好很多。 |
我一時之間找不到 DIY 過程的照片,等找到了我再補充。
此外,今天我已經買了材料,準備製作燈箱及翻拍架共三組,過程我會記錄下來,貼在部落格。
我很幸運,我的水電 DIY 能力,是多數同學所沒有的,這對我唸研究所有很大的幫助,慢慢地我會在部落格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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