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9 11: 25 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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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參加一個研習會,並進行一個小時的自由教材分享。這次的研習會是社會運動的前輩丁志仁老師所舉辦。
路途中我跟丁老師聊天,我說,我原為我做的是資訊融入教育的工作,後來才發現我是跟隨前輩們作社會運動。我也跟丁老師提到,最後達成目標時 (例如立法通過),沒有人會記得當年是誰在努力,而且多年後只會看到政府收割稻尾的嘴臉說:這方面政府已經耕耘了 30 年,今天終於立法通過...。
就像現在的年輕人,到了適當年齡,就可以直接一票選總統,他們多數不會知道他們手上這一票是多少人失去生命、財產,慢慢才爭取來的,他們只會從教科書上讀到政府宣揚民主過程的德政 (抱歉,小弟我對這方面完全沒有貢獻)。
丁老師就說: 「社運份子最好的下場,就是讓人們遺忘。」
果然是前輩!我想了很久才想通的道理,丁老師一句話淡淡帶過。
說明:
1. 年輕朋友們可別聽到「社會運動」,就想到頭綁白布條,手拿汽油彈。社會運動可以是激烈的,也可以是溫和的,例如公車讓座、戒菸、垃圾不落地,或是社區型的愛鄉愛土的活動。
2. 我在大一的時候,跟生物實驗的大助教聊天,助教說,無論朝代如何更替,當代政府都有歷史解釋權。我當時不懂,但是漸漸地,我就體會到這句話。
3. 必非所有的後人都不知道前人做的事情,只有少數人,在特定的時空背景與緣份,會去找出該事件歷史發展的軌跡。為什麼是少數人?我剛開始無法理解,漸漸的,我從統計學裏的分佈,找到自己可以接受的答案。至於是怎樣的答案,我不方面直接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