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3
20190713, 20:43 某教會左轉車未禮讓行人,阿原已經向桃園分局大樹派出所報案--駕駛違規,是上帝安排的嗎?
7/13 晚上,跟家人在陽明公園看完表演,準備離開,阿原跟家人,跟其他路人,等到綠燈,走在斑馬線 (行人穿越道/枕木紋) 就在 google 街頸鼠標的位置。
阿原晚上在戶外,都會打手電筒 (來回照地面),就是讓汽車駕駛看到我。有輛三菱得利卡九人座,從金門二街到了十字路口正要左轉彎,阿原很有經驗,而且三月才走在斑馬線上被撞過,所以加倍警覺。
我已經走超過一半,我就看到那輛左轉車一直靠過來,我馬上手電筒對著駕駛,車子才停住 (此時距離阿原大約兩公尺)。
事後看到那輛車外表寫有某某教會 (我只記得教會二字)。大約 20 秒後,一輛警車路過,應該有拍到這樣的畫面。所以報案。
1. 先打 110.....講了一段之後,對方很客氣的說,這是緊急電話,我給你個電話,可以找交通大隊處理。我馬上道歉,抱歉我不知道這應該找交通大隊
2. 播去交通大隊,說明之後,對方說,這是事後報案,建議找當地派出所。那個位置,應該是大樹派出所。
3. 查到大處派出所,把整件事說明。
值班的警察是姓盧的長官,編號是 03431
完成報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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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原不是教徒,但是阿原讀過聖經,
駕駛沒有禮貌,違反交通法規 (除了沒禮讓行人,若當下沒有行人,那量左)
一定不是上帝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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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大輸派出所盧長官的電話:我們同仁的影片,沒有明顯的違規。
阿原:那是我永手電筒照駕駛,我要沒有照,可能就被撞了。
長官:就像你說的那樣,不過,從影片中,也許真的就是你用手電筒,對方才停。
阿原:方便告訴我哪個教會? 我去向他們長官抗議
長官:抱歉,這能不告訴你。這影片我會保留一段時間,若這段時間你要有法律行動,可以找我,但是影片不能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