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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7
學術網路不得進行商業用途--苦衷、落後思維,與老師自救
法規名稱: | 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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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發布日: | 民國 99 年 01 月 11 日 |
修正日期: | 民國 105 年 09 月 22 日 |
發文字號: | 臺教資(四)字第1050103217B號 令 |
法規體系: | 資訊及科技教育 |
後來修法,這一項,沒有拿掉。這很正常,因為學術網路只能用在學術用途。相對,教育部有創業課程,創業不是慈善事業,創業,無論是社會企業還是一般企業,都需要營利。因此不能使用教育網路,這一點,就不要去刁難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