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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1

付停車費後 15 分鐘內離場合理嗎? --向某醫院院長信箱申訴


這篇申訴文要不要公開,阿原猶豫很久。一旦公開,會讓大家發現,阿原腦袋只有這種小事情 (我也想關心國家大事,只是沒有能力沒有機會沒有腦袋。)

不公開,又認為這些是很多單位委託民間停車管理業者不知變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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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很多停車場,都說使用自動繳費機付費後,必需要在 15 min 離場。這樣的條件,在多數的情況下合理。但是少數的情況,要做到 15 min 離場,可能會提升事故的風險。

老實說,雖然停車公司腦袋僵硬不知變通是事實,但是不能怪他們,畢竟台灣還是以 "防弊" 為思考與管理的主流,而不是 "服務"。你要他們從 15 min 出場調整為 20 min,就會有一堆 GGYY 的話出現,說什麼消費者會如何如何......公司營運成本如何如何。

相對起來若是以服務主的思維就不會這樣,例如看到我們推嬰兒車的,或是輪椅的、拿拐杖的.......就會自動說明,慢慢來,安全第一,不用擔心出場的時間限制。 (到現在阿原沒遇過這樣的情況)

但是有個很現實的情況,跟停車消費者面對面的職員,經常不是被授權可以處理或是有足夠的程度來判定一些事情,這就會到香蕉與猴子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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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台北榮總院長及工作人員大家好,

這樣芝麻綠豆大的事情,要向院長信箱反應,是在非常抱歉,但小弟認為,這樣的問題可能不只小弟遇到,而且只要長官簡單的命令,請業者改個設定就可以解決。因此決定向您反應。

事情經過:
2015-06-10 周三到貴院的小兒科看診,兩位醫師、幾位護士及工作人員態度相當好,讓家人很放心。這不是本次申訴信件之重點,改天再道謝。

小弟約在上午 11 點多 (根據發票,是在 11:05:57 進場),進入立體停車場,一路盤旋而上終於在九樓看到停車位。完成檢查後離開 。

1. 在一樓付費後按下碼表 (這是個人習慣,提醒自己不要超過 15 min) 搭電梯到九樓。

2. 之後暖車同時設定 GPS,出發往出口前進。當然一路上遇到不禮貌的駕駛,小弟依然讓車 (依該都有錄下的吧!)

3. 到達出口 (此時碼表是付費後 14 min 20 s),工作人員說我的剛好超過幾秒鐘,應該是我跑去做其他事情,這是小弟的火氣就來了,我就說我會去院長信箱申訴。(根據發票,在 14:39:11 出場)(最後工作人員直接讓我離開,沒有多收費用)

小弟的車號 xxxx,銀色的 xxxxx ,不妨調出當天的錄影帶,看看小弟是不是如同工作人員說的跑去做其他事情,還是很小心的駕駛。

小弟建議:

1. 請長官派人測試,以安全駕駛的前提,不是台灣人無腦魯莽的駕駛習慣,從付費後開始計時,排隊搭電梯到立體停車場最高樓,出發,中間來向有數次的會車 (而巔峰時期應該是很多次的會車),若能在 15 min 內順利到達出口, 日肉小弟到貴院停車,就接受 15 min ,超過就多付停車費,絕無異議。

2. 相對起來,若無法達到 15 min 出場,小弟請教院長,該如何調整?

報告院長,消費者不是那麼笨,被耍過一次從高層樓到出口超過 15 min,之後沒有人會乖乖先付費,才取車。多數消費者會先把車子開到最接近出口的自動繳費機,暫時占用車道,先付費才離開。  所以依照台灣人的個性,您可能不會收到這樣的抱怨。若您認為這樣佔用車道不會造成任何的風險,那也沒關係。

小弟不懂電機,只是,這件事情,只要廠商把出場設定的時間適當的延長,就可以,沒有那麼複雜。

敬祝 愉快
阿原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