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網站著作權聲明 【發布日期:2015-03-26】
為民服務信箱
雖然 TFDA 在網站上聲明:
述〝合理使用情形〞,說明如下:
本署網站上所刊載以本署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即著作人為本署者,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利用時,並請註明出處。
本署網站上之資訊,可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而重製。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本署網站上之資訊,引用時,並請註明出處。
其他合理使用情形,請參考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之規定。
但是阿原不確定會怎樣,用到多少算是合理使用?學生上課寫作業,引用原文多少? 修改 (重製) 多少? 放在網路上 (公開/散布) 多少? 算是合理使用?
老實說,這要是美國 FDA 或是 USDA 的文件,一定是公共領域 (public domain, 但是阿原喜歡稱做公共財比較好懂),所以這次就寫 email 去問。
------------------------
您好,
小弟在開南大學服務,教學課程包括 HACCP 及食品法規等。 TFDA 出版相當多的食品安全相關手冊,不但適合當作課程的輔助教材,也適合學生畢業後就業或創業時之應用,感謝 TFDA 用心製作這麼多好教材。
雖然多數手冊都開放全文之 PDF 檔,也開放所有人可以下載,但是這不代表這樣的著作像是美國政府著作品是公共財 (public domain),因此是否可以重製與散布,會是個大問題。
而且小弟在教學上預計會修改與再散布手冊部份的內容 (但是沒有預計進行商業用途),雖然我國的著作權有 fair use 之說明, TFDA 的版權網頁也有概念性的說明,但是並沒有提到貴單位出版品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為避免小弟個人錯誤的認知造成日後遺憾,所以小弟先請教 TFDA,有關這類的出版品, 是版權所有? 還是不受保護之標的?
此外,雖然小弟主修食品微生物,但是對著作權,尤其是開放授權這一塊,有小小的心得,期待與貴單位分享。
敬祝 愉快
江易原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