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有商標,阿原在此主張合理使用
哪裡不對? 請見本文下方
阿原用來製作吐司的麵粉中,目前水手牌高筋麵粉的品質,及吐司放置幾天後的保水性,比起用過的其他品牌來說,相當好,不過,價位也高一些。
不是計算錯誤
食品法規
3. | 包裝食品裝量檢驗法 (80.11.14) | |
4. |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107.03.31) | |
5. | 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 (107.03.14) | |
6. | 包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 (104.05.29) | |
7. |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 (104.03.03) | |
8. | 包裝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作業指引 (106.11.15) |
2019-09-23 補充
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符合原規定者,無須修改標示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7-03-31 更新時間:107-03-31
法規與國際規範更加調和,衛福部於107年3月31日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 增訂營養標示橫向切割標示方式及多種口味共標的標示方式。
- 增列g、mg、mL、L等民眾普遍認知的通用單位符號表示。
- 修正數據修整原則,增加得以四捨五入方式修整。
- 增列不定重之產品(如:烏魚子)份數值得以加註「約」字表明。
- 飽和脂肪得以標示飽和脂肪或是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得以標示反式脂肪或是反式脂肪酸。
- 個別營養素得列於所屬營養素項下標示,如各個脂肪酸得列於脂肪項下標示,胺基酸得列於蛋白質項下標示。
- 鈉含量及包裝份數值得以整數或小數後一位標示。
- 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者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應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行規定者,沒入銷毀之。
阿原之前的文章
20160718
食品法規導讀: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 (民國 104 年 03 月 03 日修正)
20150527
食品法規導讀: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2014-04-15 日公告,2015-07-01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