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1
為了安全,夜間運動者最好使用手電筒
近年來晚間或夜間運動的人越來越多,在運動場或是公園運動者,比較沒有交通上危險性,但是很遺憾,阿原觀察到,多數在馬路上運動,包括慢跑或是騎單車,沒有使用主動發光警示設備 (如手電筒)。雖然多數運動者的衣物有部份會反光,但是,不明顯,是在光源足夠且適當角度照射反射衣物時,才會看到衣物反光部位。
參考阿原之前的文章:
課堂討論:這麼不美觀的反光背心,你會穿嗎?
所以阿原不鼓勵 "只" 使用 被動的反光設備或衣物,建議使用主動發光設備,如手電筒 (請參考下方影片)
現在一隻使用 18650 鋰電池的手電筒,有恆亮及閃光模式的,不用幾百元 (當然亮度高的價格也高)。拿手電筒,不只是讓騎士或駕駛看到你,也方便照亮路上可能有危險的地方。
請記得,國人欠缺的觀念:
1. 低成本就可以降低風險! (我教書6年半,無論是運動或步行在馬路上都會打手電筒,到現在不曾看過其他人會這樣做)
2. 領導人是設法把風險從 1% 降到 0.1% 或更低。 那些對於進行 99 次沒有出事就沾沾自喜 (如雙黃線超車、逆向行駛等、闖紅燈等),絕對是庸才。
為了安全,夜間運動者最好使用手電筒 (the flashlight is essential for the safety of night exercis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