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2003 crash, by Phyllis Buchanan from flic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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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國內的照片,怕讓人傷心,所以使用國外的照片。
最近發生遺憾的事情,讓許多國人的心都糾成一團。
請參考:蘋果日報 20170214 賞櫻團國道翻車 32死
很奇怪,到現在還沒看到新聞或是網路訊息提到自動駕駛來敢善這樣的情況。似乎自動駕駛的新聞完全與解決台灣交通事故無關。當然,就像很多自動化取代人力,是在高科技產業,不是在農林漁牧,因為那樣的獲利不夠,無法吸引商人投入研發。
相對來說,我們希望減少交通事故,這跟商業獲利無關,這是人的生命安全,難道不能使用納稅人的錢去研發自動駕駛嗎?
前言
台灣每年的交通事故,帶走很多人的生命 (近年來 A1 類,就是事故發生 24 小時內死亡的事件已經降到 2000 人以下)
阿原不是研究這領域,就以自己僅有的見識討論。有些事故是
根據 104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與原因分析
104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與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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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道路交通事故(A1類),依每10萬人口肇事者年齡觀察,以70歲以上、65-69歲及18-29歲肇事率較高。再依前三大肇事原因觀察肇事年齡,「未依規定讓車」及「違反號誌、標誌管制」皆以70歲以上最高,「酒醉(後)駕駛失控」則以18-29歲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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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肇事車種觀察,以「重型機車」、「自用小客車」及「小貨車」肇事件數較高。細分前三大肇事原因駕駛車種,「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標誌管制」及「酒醉(後)駕駛失控」肇事件數皆以「重型機車」最多。
補充說明:有次有位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到校演講完,阿原請教一些問題,長官就提到,其實台灣設定 24 小時內死亡的 A1 其實不合理,只是美化數字,應該學國外以事故發生 30 天內死亡為計算基礎。
而且不要只注意到死亡事故,有更多的事故沒有死亡,但是可能有永久性的傷害、一般傷害、才物損失等。因此導入自動駕駛使可行的。
可能面臨的問題:不是科技,是人性
根據過去的經驗,若要導入自動駕駛,關鍵不是在技術面,而是法規上的考量。
1. 台灣現在不是獨裁國家,法規需要被人民及民代檢驗。相對起來,民代可能會因為選民利益,而阻礙法規。所以考驗執政者的智慧,或是民眾的意識與忿怒是否足夠正面影響立法。
2. 當自動駕駛可以上路時,受到衝擊的駕駛會擔心失業問題。可惜,在資本主義魔鬼般的宣傳,以及多數民眾無法獨立思考的情況下,多數人不會認為自動化取代人力,可以提升安全、節省人力的時間。這樣的環境下,其實沒什麼好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