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前,有學生反應,無法到學校補課(指空間),也有學生說明家裡有事(指時間)。
但學校題信提醒老師們,要注意學生上課的權益,於是阿原就問卷調查,因為半數上無法法參加,阿原改成線上課程,一周內收看完畢,回報截圖,就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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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學校(往上是教育部,再來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依法,不該放假卻放假,該上課沒有上課,是失職。此學校/教育部/行政院,需要依法執行,如果民眾不喜歡,我們是民主國家,請透過程序修法。
其實,國外已經在討論,一周工作四天
可以搜尋 4-day weak or working 4 days a week
所以,補班補課,未來可能更有彈性。
(台灣實施週休二日,是阿原讀大學的時候,不然之前,周六上午還有半天的課程)
其實看到新聞報導(不限於這次),極少提到「修法」,多的是說明與情緒(至於事實有多少被客觀呈現,要看議題與媒體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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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讀者們,您,想掉如何從修法下手嗎?還是自己感同身受,被網路及媒體牽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