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業於2021年12月15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10010202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4條。
最後更新日期 2021/12/15
修正「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並廢止「衛生福利部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要點],自2022年1月28日起生效。相關發布令、修正規定全文及修正對照表,請參閱下方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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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源)
2. (四類生物清單)
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_修正條文全文_1110128.pdf
4. 毒素
持有、保存、使用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規定_20221125
第一級至第四級危險群病原體及生物毒素名單訂定規定_20220226
6.
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傳染病檢體包裝、運送及訓練管理規定_20150707
8.
10
生物安全管理人員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_112.09.20